喀什地区司法局关于同意两家法律服务所脱钩改制为合伙制法律服务所的批复
喀什市、叶城县司法局:
你局《关于法律服务所脱钩改制为合伙制法律服务所的请示》收悉。为积极妥善推进自治区基层法律服务所脱钩改制工作,切实保障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司法部《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7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8号)、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印发《关于开展符合条件基层法律服务所脱钩改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司发明电[2021]15号),经局领导审核研究,叶城县愿望法律服务所、喀什市爱华法律服务所符合脱钩改制的要求,同意两家法律服务所脱钩改制为合伙制法律服务所。现将批复如下:
1.叶城县愿望法律服务所
原名称:叶城县洛克乡法律服务所
负责人:阿依努尔·阿布来提
组织形式:合伙制
合伙人:阿依努尔·阿布来提、阿尔孜姑丽·艾合买提、吐尔逊姑丽·努尔素
出资:5.5万元
执业场所地址:喀什地区叶城县洛克乡6村1组农贸市场A10-A1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3650000MD305305XP
2.喀什市爱华法律服务所
原名称:喀什市多来提巴格乡法律服务所
负责人:沙迪尔·麦坎木
组织形式:合伙制
合伙人:沙迪尔·麦坎木,海仁沙·艾尔肯,米热阿依·赛福丁
出资:15万元
执业场所地址:喀什地区喀什市世纪大道21号光明大厦三层309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3650000MD3052444Q
喀什地区司法局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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