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城县宝地废品收购部因持有的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向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提出换证申请。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我局受理了该公司换发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并按程序开展了审查工作。经审查,该公司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符合延续条件,现决定向叶城县宝地废品收购部换发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内容信息如下:
经营许可证编号:6531260001
法人名称:叶城县宝地废品收购部
公司住所:喀什地区零公里工业园区叶城县纬四路03号院
法定代表人:肉孜·赛达麦提
经营设施地址:喀什地区零公里工业园区叶城县纬四路03号院(地理坐标为N37°50′44.97″,E77°27′22.03″)
危险废物经营方式:收集、贮存
经营危险废物类别: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900-214-08)
危险废物经营规模:500吨/年
有效期限:2025年2月24日-2028年2月23日
特此公告。
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
2025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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