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自治区统计局第2统计督察组于2024年5月23日至6月2日对我地区开展统计督察,并于2024年11月19日反馈了督察意见。喀什地委、行署高度重视、立行立改,扎实推进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牢政治责任
(一)坚持高位推动。喀什地委、行署高度重视统计督察整改工作,先后召开地委委员会和行署常务会听取统计督察反馈意见,专题研究、部署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并就做好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提出明确工作要求。
(二)强化组织领导。喀什地区成立落实自治区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地委、行署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统筹推进整改各项工作。喀什经济开发区、各县市、地区整改责任部门均成立整改工作专班,构建了全地区上下贯通、协同推进的整改组织领导体系,为整改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压实整改责任。喀什地区紧扣督察反馈问题,制定了《关于落实自治区统计局督察喀什地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提出了具体整改措施,压实了整改责任,明确了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
二、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整改措施落实
(一)着力推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一是喀什地区各级党委、政府及各部门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自治区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各项决策部署有关重要文件,纳入地委委员会、行署常务会、县(市)委常委会及政府常务会等理论学习计划,认真组织学习传达领会。二是组织部门、统战部门把统计法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领导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对县处级领导干部开展统计法相关法律法规培训。
(二)着力压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
一是各县市和地区有关部门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已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明确了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中的责任。二是地县组织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文件精神。落实地县统计局主要领导任免、调整,均在其人选提交地委委员会议或县市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前征得了上级统计局党组同意的要求。
(三)着力履行统计法定职责
一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开展自查,加强印发文件审核,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二是通过重点检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统计执法监督,加大统计违法行为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统计调查对象守法自觉性。三是地区统计局举办统计法治暨统计执法工作培训班,对全地区各县市统计执法案卷开展培训和评查互查。四是地县统计局优化调整人员配置,通过招录、调入、人才引进等方式增加统计人员,进一步加强了基层统计监督力量。五是各县市推动解决规范设置统计执法监督机构,科学合理设置法制科(股)室或统计执法岗位。六是做好国家统计执法证资格考试工作,努力提高考试通过率,持续壮大地区统计执法队伍。
(四)着力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一是地区统计局对督察反馈的问题单位开展执法检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统计违法单位行政处罚,并将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移交有关部门核实处理。二是选取莎车县和叶城县部分企业(固投项目)开展执法检查,发现的统计违法单位,已依法进行行政处罚。三是加大对重点企业和项目的数据核查和统计业务知识培训,全方位提升领导干部、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的依法统计意识和依规统计能力,进一步提高统计源头数据质量。
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效
下一步,喀什地区各级党委、政府将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统计工作各项决策部署,把统计改革发展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持续推进统计督察整改工作,以督察整改成效巩固提高全地区统计工作质量。地区层面持续完善落实统计与纪检、巡察、组织、审计等监督部门贯通协同机制和各项统计数据质量内控机制,统筹推进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深入推进统计法治建设,全面加强统计普法宣传,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违纪违法案件处理力度,努力营造“不敢、不能、不想”造假的良好统计政治生态。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发挥统计监督职能,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不断推进喀什统计工作提质增效,为喀什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可靠的统计保障。
中共喀什地区委员会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
2025年3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联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