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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分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27号)要求,我局组织制定了《喀什地区2025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现予以公布,请按相关规定加强监督管理。
特此通知。
附件:喀什地区2025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
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
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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