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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喀什地区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涉粮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14 16:50 来源:喀什地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县市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根据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组织开展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涉粮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要求,制定了《喀什地区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涉粮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抓好组织实施,认真准备积极参与。

喀什地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3410

喀什地区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涉粮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提升喀什地区粮储系统依法履职、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推动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喀什地区粮储系统举办涉粮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依法管粮管储,保障粮食安全。

二、参加范围及方式

(一)参加范围。喀什地区各县(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干部职工;国有粮食企业干部职工。

(二)参与方式比赛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自治区粮食安全保障条例》《自治区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为重点,由地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组织举办喀什地区粮储系统涉粮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各县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和国有粮食企业为参赛单位。

三、时间安排

知识竞赛拟定于20236月初启动。

四、竞赛内容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

(二)涉粮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2.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3.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办法;

4.粮油仓储管理办法;

5.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

6.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

7.自治区粮食安全保障条例;

8.自治区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

(三)自治区现行的涉粮规范性文件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储备粮食仓储管理办法(新粮规20212号);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储备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办法(新粮规20213号);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管理操作规程(新粮规20214号);

4.自治区地方国有粮食企业溢余粮处置操作指引(新粮规20221号);

5.粮食收购企业备案管理办法(新粮规20223号);

6.自治区地方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实施细则(新粮规20224号);

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收购管理办法(试行)(新粮规20225号);

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及修复办法(试行)(新粮规20226号)

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管理指南(新粮规20227号)

五、竞赛办法

1.参赛形式:一是线上比赛,积极组织参加自治区在线答题,二是采用试卷笔试,总分100分。

2.参赛组别:一个县市为一个参赛组,一组3人(县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和国有购销企业),共12组,36人。

3.竞赛地点:待定

4.奖励办法: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牌。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力争实现粮储系统干部职工全参与(比赛结束后,将从获奖队伍中选取优秀人员参加自治区组织的竞赛活动)。各县(市)请于510日前将参赛人员名单报地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要加强宣传引导工作,加强涉粮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扩大受众面,增强宣传实效,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涉粮法律法规高潮,营造依法管粮管储的浓厚氛围,提升全民粮食安全意识。

(三)加强跟踪督导。地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将对各县(市)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跟踪指导,随机抽查粮储干部职工对相关法规制度政策措施应知应会知识的掌握情况,及时通报各县市活动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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