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喀什地区经济呈稳中向好态势。经自治区统一核算,地区生产总值(GDP)1508.35亿元,同比增长6.4%。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93.14亿元,同比增长6.5%,第二产业增加值299.34亿元,同比增长7.6%,第三产业增加值715.87亿元,同比增长5.8%。
1.农业生产稳定向好。农林牧渔服务业实现总产值841.94亿元,同比增长7.1%。粮食总产量300.15万吨,同比增长12.3%,棉花产量71.08万吨,同比增长2.2%。猪牛羊肉产量15.15万吨,同比增长8.2%。
2.工业生产稳步回升。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61.11亿元,同比增长21.0%。采矿业增加值1.33亿元,同比下降4.9;制造业增加值39.78亿元,同比增长29.5%;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增加值20.00亿元,同比增长8.3%。
3.固定资产投资平稳增长。固定资产投资720.23亿元,同比增长7.4%。其中:第一产业投资完成48.25亿元,同比下降36.5%;第二产业投资完成295.53亿元,同比增长29.2%;第三产业投资完成376.45亿元,同比增长2.9%。
2.市场销售稳步增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26.76亿元,同比增长19.1%。其中: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0.39亿元,同比增长26.8%。其中,限额以上单位粮油、食品类,饮料类,烟酒类,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金银珠宝类,体育娱乐用品类,通讯器材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75.6%、22.1%、45.6%、52.1%、30.1%、32.9%、118.5%。
附注:
(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均按现价计算。
(2)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产品产量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统计范围尽可能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是统计单位范围发生变化。每年有部分企业达到规模纳入调查范围,也有部分企业因规模变小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建投产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等影响。
(3)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范围是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
(4)限额以上单位的统计范围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个体户)、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个体户)、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个体户)。
由于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个体户)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单位、个体户)统计范围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是每年都有部分企业(单位、个体户)达到限额标准纳入调查范围,同时也有部分企业(单位、个体户)因规模变小达不到限额标准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开业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单位、个体户)的影响。
(5)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在一定时期内完成的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工作量以及与此有关的费用的总称。统计范围为计划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及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
(6)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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