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来信人,请您写下信件的同时注意以下事项:
一、希望您认真填写和提交您的信件,按规定格式填写,并请留下您的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在受理过程中进一步了解情况,您的个人信息会受到保护;若反映或投诉问题,请一定提供具体可供查证的事实或材料,以便我们及时处理您的来信。
二、信件内容需一事一件,提交信件成功后,工作人员会及时处理,请不要再重复提交;同时您将得到受理编号、查询码,请妥善保存,以备查询办理结果。
三、请您在信件中使用文明用语,对于含有不文明用语的信件,概不予受理。
四、按照《信访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对下列来信范围不予受理:
(一)违反宪法和法律法规规定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四)公开侮辱他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或者恶意攻击他人的;
(五)不属于政务职能范畴的。
(六)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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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