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3日下午,喀什地区召开2024年质量和知识产权强喀工作联席会议,行署副专员马继明同志出席会议并作讲话,行署副秘书长石德君同志主持会议。会议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建设质量强国和知识产权保护重要论述精神,解读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促进条例》,传达了自治区质量和知识产权强区工作全体会议精神及2024年质量工作督查考评要求,研究审议有关文件,对迎接国家、自治区2024年质量工作督查考评进行动员部署,对全方位落实2024年质量和知识产权强喀建设重点任务再强调。
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促进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全力抓好贯彻落实,以法治思维推进质量工作,以法治方式协调解决工作难题,以提升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为核心,加快推进质量强喀建设,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喀什实践提供有力质量支撑。
会议审议通过《喀什地区质量和知识产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喀什地区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促进条例>实施方案》;会议审议通过《喀什地区质量奖管理办法》,按程序推进质量奖设立工作。
喀什地区质量和知识产权强喀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班子成员及质量、知识产权工作相关科室负责人在主会场;各县(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质量工作有关单位负责人在视频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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