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和拖欠农民工工资严重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对用人单位守法诚信的社会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全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依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实施办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将喀什地区2024年一月份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7件)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布。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附件:喀什地区2024年一月份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7件)
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9日
附件:
喀什地区2024年一月份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7件)
1.单位名称:喀什富鑫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王玉珊
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91653125MA779F188B
单位地址:新疆喀什地区莎车县莎车镇新城居委会6小组
登记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主要违法事实:拖欠16名农民工工资9.69万元,拒绝履行。
查处情况:喀什富鑫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违反农民工工资支付规定,拖欠16名农民工工资9.69万元,且拒不配合劳动保障监察。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之规定,对其处罚款1.8万元。行政处罚编号:喀市人社监罚字〔2023〕第165号
2.单位名称:新疆七星建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许宗国
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9165010069780645XD
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融合北路718号仓储物流园01栋201室
登记注册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主要违法事实:拖欠56名农民工工资124.36万元,拒绝履行。
查处情况:新疆七星建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违反农民工工资支付规定,拖欠56名农民工工资124.36万元。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之规定,对其处罚款1.9万元。行政处罚编号:喀市人社监罚字〔2023〕第123号
3.单位名称:重庆杰恒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许定珍
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915002370912470166
单位地址:重庆市巫山县巫峡镇西坪村7社3幢23-4
登记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拖欠333名农民工工资336.05万元,拒绝履行。
查处情况:重庆杰恒建设有限公司违反农民工工资支付规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之规定,对其处罚款1万元。行政处罚编号:喀市人社监罚字〔2023〕第187-1号。
4.单位名称:荣得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张邦荣
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916590052308705388
单位地址:新疆北屯市昆仑路馨苑小区23号楼2单元301室
登记注册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拖欠16名农民工52.27万元,拒绝履行。
查处情况:荣得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违反农民工工资支付规定,拖欠16名农民工52.27万元。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之规定,对其处罚款1万元。行政处罚编号:喀市人社监罚字〔2023〕第158号。
5.单位名称:江西银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王为银
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9136112275676174XA
单位地址: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芦林街道铜钹山大道北侧
登记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要违法事实:拒不配合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查处情况:江西银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违反农民工工资支付规定,拖欠农民工工资,且拒不配合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之规定,对其处罚款1万元。行政处罚编号:喀市人社监罚字〔2023〕第270号。
6.单位名称:伊犁广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陈幕
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91653101MA78T3L15D
单位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阿瓦提路汇城新时代小区第1幢二层S02号
登记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要违法事实:拒不配合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查处情况:伊犁广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违反农民工工资支付规定,拖欠农民工工资,且拒不配合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之规定,对其处罚款1万元。行政处罚编号:喀什人社监罚字〔2023〕第190-1号
7.单位名称:岳普湖县双宏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唐寿兵
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91653128MA78F93Y0M
单位地址:新疆喀什岳普湖县文化北路花苑小区2号楼4单元1楼102室
登记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主要违法事实:拖欠15人工资18.34万元,拒绝履行。
查处情况:2023年5月开始,岳普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机构多次接到劳动者投诉,在岳普湖县双宏劳务有限责任公司的指派下务工,未全额及时发放工资,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经立案调查,该单位拖欠15人工资18.34万元。2023年12月21日,依法向该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逾期拒不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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