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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应急管理系统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优化准入服务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1月1日至3月11日我局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3月11日-2024年4月11日(一个月)。
联系电话:0998-2574451
附件:地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第一季度行政许可清单
喀什地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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