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5月14日我局受理承诺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1个,同时,拟做出批复决定,公示期为2024年5月14日-2024年5月2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8-2535651 通讯地址:喀什市解放南路312号 邮 编:844000 附件: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表 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14日 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5月14日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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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受理时间 |
1 | 罕南力克镇屠宰点改造提升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喀什地区疏勒县罕南力克镇塔瓦克其村 | 疏勒县罕南力克镇人民政府 | 乌鲁木齐天之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24年5月14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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