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审查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新疆喀什地区盖孜河三道桥渠首除险加固工程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新疆克孜河大桥渠首除险加固工程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G219线岳普湖-英吉沙公路建设项目疏勒段施工便道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第三师G3012-草湖-G314公路(G3012-草湖段)第一合同段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通过审查,经公示无异议,现予以公告。
喀什地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联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