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等级评价管理办法》《关于开展2024年自治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人社局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2024年培训情况进行了等级评价工作。等级评价工作已结束,现将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5日至2024年7月11日,为期7天。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以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的方式实名反映情况。
监督举报电话:0998-2671013
邮箱:148115244@qq.com
通讯地址:喀什市多来特巴格路28号
附件:2024年喀什地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等级评价工作结果公示
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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