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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化喀什地区审图中心办件服务的通知

来源:喀什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年03月01日 点击数:

为更好服务我区勘察设计审查工作,经前期梳理中心内部流程,中心决定自2024年02月20日起,优化部分办事流程,以便业主单位、勘察设计企业加快办理相关审图业务。现将有关优化措施通知如下:

一、简化申报流程

中心自2024年02月20日起,实行网上申报闭环管理,所需资料由业主账号上传至消防云,不再现场核验纸质版原件。(特殊项目、线下审查项目除外)

项目申报资料必要件为:

1、发改委立项批复(企业投资项目登记备案证)

2、工程规划许可证

3、建筑红线图

4、人防工程须上传《人防工程设计意见书》

5、既有建筑改造、消防等专项工程请参照《网上申报系统要求》(附件一)上传申报材料

6、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工程分项项目造价书(项目分项算费使用,如投资额为立项批复或备案证批复金额,可不用上传)

二、优化合同签订流程

1、中心与项目业主签订《施工图审查合同》,如需设计、施工等第三方代付施工图审查费用的,由业主出具《委托付款申请书》(附件二)。部分代付企业需签订《施工图审查合同》的,可向前台索取《施工图审查合同》(三方版本)。

2、对于非喀什市区域内的业主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可与中心前台联系,由中心采用快递到付方式邮寄纸质版《施工图审查合同》、《审查费用通知单》。

3、甲方业主完成合同签订(授权委托)、盖章后,可通过现场送达或邮寄方式(不接受到付)将纸质合同递交至我中心。

三、增设合格证邮寄服务

对于非喀什市区域内项目业主、勘察设计单位,办理完审查费缴纳、发票开具业务后,可向中心前台申请《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免费邮寄服务(不含换证、补证业务)。

四、中心服务电话:

中心前台:0998-2538928

中心财务:0998-2538913

监督举报:0998-2538901


附件:

1.网上申报系统要求

2.委托付款申请书

喀什地区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       

2024年0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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