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国家“绿色、低碳、节能、环保”相关要求,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大力推进城乡建设领域节能减排,促进喀什地区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促进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认定管理办法》《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认定专家库管理办法》,切实做好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工作,进一步规范、提升行业质量监管部门监督实效,确保质量合格、性能达标产品在建筑工地中使用,提高喀什地区建筑质量和品质,拟征集新型墙体材料行业专家进入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认定专家库,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行业专家,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专家条件
(一)能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求真务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承担工作任务科学严谨、客观公正、廉洁自律;
(二)熟悉国家和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认定领域法律法规、政策措施、技术规范和标准,了解本领域国内外情况和前沿动态;
(三)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关专业副高级(特殊行业除外)及以上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
(四)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管理经验,具备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能够胜任新型墙体材料认定的咨询、评审、检查,评估论证、市场调研,技术服务、指导、培训等工作;
(五)本人愿意接受专家库的各项管理要求,愿意参加且所在单位支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促进新型墙体材料行业水平提升和推动行业技术进步的各项工作;
(六)身体健康,能胜任专家工作,按时参加专家库管理部门组织的活动,能积极参与并能胜任深入现场考察、调研和检查抽检等工作;
(七)年龄不超过65周岁,因特殊需要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八)无违法违纪等信用不良记录,无被取消评审专家资格等情形。
二、专家主要职责
(一)为喀什地区新型墙体材料事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二)参与喀什地区新型墙体材料行业发展形势研究;
(三)参与新型墙体材料认定等咨询及相关培训活动;
(四)承担新型墙体材料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三、入库程序
(一)入库方式。专家入库采用公开征集和邀请入库相结合的方式。
(二)入库申请。专家如实填写《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认定专家库专家申请表》,并附其他所需提供的资料,经所在单位真实性审核后推荐提交。
(三)入库审核。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后上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依照有关规定,对申请入库专家资格予以审核。
(四)结果公示。对拟入库专家名单予以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公示期收到的异议进行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告知异议提出人和被异议人。
四、有关要求
(一)专家信息是遴选专家的主要依据,请各位专家务必真实、准确、规范、完整地填报信息。
(二)申报资料《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认定专家库专家申请表》需由所在单位加盖单位公章,此外,还需提供专家本人身份证、学历、职称以及相关成果等证明材料。
(三)申报截止时间,于2025年3月20日前将相关资料邮寄或发电子邮件至喀什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科。
联系人:卡哈尔
联系电话:0998-2538907
电子邮箱:783830800@qq.com
附件:
喀什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2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联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