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037361X/2023-00225 公开信息来源 喀什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日期 2023-03-06 文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积极引导喀什地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扎实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因城施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推动我区房地产业向新发展模式平稳过渡。

关于《喀什地区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发展24条措施》的政策解读

来源:喀什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年03月06日 点击数: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于202332日印发了《关于印发<喀什地区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发展24条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24条措施》,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的决策部署,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和“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目标,始终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更好发挥政府调控作用,因城施策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住房需求,进一步促进喀什地区房地产业平稳发展,增强各族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地区住建局起草了《喀什地区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发展24条措施》。

二、制定过程

地区住建局组织人员认真学习领会国家、自治区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发展的相关政策,积极学习乌鲁木齐市经验做法,围绕强化要素保障加快审批事项充分发挥公积金支持作用优化预售监管支持和满足购房群众需求合理促进住房消费鼓励支持房地产开发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规范市场秩序等九个方面起草了《喀什地区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发展24条措施》,于2023112日、131日,两次向喀什经开区、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发展改革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积金管理中心、税务局、银保监局、人民银行喀什支行等部门、单位征求了意见建议,对《24条措施》反复修改完善,同时,202321日,在喀什行署网站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喀什地区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发展24条措施(送审稿)>意见的公告》,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工作目标

积极引导喀什地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扎实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因城施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推动我区房地产业向新发展模式平稳过渡

四、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强化要素保障。主要对县市人民政府、开发企业严格落实“净地”供地出让、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建、缓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方面进行明确。

第二部分加快审批事项。通过压缩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容缺办理前期手续2条措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力加快项目建设。

第三部充分发挥公积金支持作用。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程序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个人异地住房贷款服务民生保障作用切实维护公积金缴存职工合法权益等进行详细说明。

第四部分优化预售监管。依法依规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方式、时限进行要求,并允许企业使用银行保函代替重点监管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灵活度

第五部分支持和满足购房群众需求精准确定住宅项目商住比例支持非住宅用房转为住宅推动小户型及全装修精品等方面进行说明

第六部分合理促进住房消费对降低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三个方面进行说明

第七部分鼓励支持房地产开发要求县市预售资金监管部门要按工程进度及时拨付资金,对开发企业未能按期缴纳土地出让金交地、动工、竣工的不计入违约期,不作违约行为处理,不计收疫情防控期间产生的利息和违约金

第八部分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细化了金融纾困帮扶力度措施,鼓励企业与金融机构基于商业性原则自主协商贷款展期、调整还款安排。

第九部分规范市场秩序明确了营造规范有序的房地产市场环境健全商品房销售价格认定机制的具体措施,强化宣传引导,严厉打击各类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政策解读部门:喀什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公地址:喀什市解放南路金龙大厦312号
    联系电话:0998-2538115

喀什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33

文件下载:关于《喀什地区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发展24条措施》的政策解读

关联稿件:

关于印发《喀什地区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发展24条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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