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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地区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暨节约能源资源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24 16:51 来源:喀什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事业单位,中央自治区驻喀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加强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和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地区行政公署研究决定建立地区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暨节约能源资源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召集人:

乔向华        地委委员、行政公署常务副专员

副召集人:

亚森·艾力     行政公署秘书长

高鲁新        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

姬德举        地委组织部部务委员

张 莉         地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学萍        地委直属机关工委副书记

陶育红        地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崔文生        地区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刘建立        地区科学技术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南 刚         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

罗晓君        地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 局         地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希春        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于智渊        地区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

董应忠        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级调研员

沙比尔江·加比日 地区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旭春        地区水利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朱思文        地区商务局党组成员

者学平        地区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曾 涛         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岳志刚        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

侯德山        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艾尼瓦尔·阿不力孜地区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朝辉        地区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海燕        地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地区行政学院副院长

晁永利        地区工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张海峰        地区团委党组成员、团地委副书记

王惠敏        地区妇女联合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高鲁新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地区发改委党组书记、副主任催文生同志、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科科长张鹏同志兼任。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作为联席会议联络员。

二、主要职责

(一)联席会议职责

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地委、行政公署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进一步加强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和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推动完成《自治区反食品浪费工作实施意见》《“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部署的工作任务;协调解决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和节约能源资源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和节约能源资源评价考核工作;督促、指导和检查各级各类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和节约能源资源有关工作;完成地委、行政公署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

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根据召集人的提议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建议,研究提出联席会议议题;及时了解汇总各县市、各部门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和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情况;通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关工作情况;协调、督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地委组织部:会同地区纪委监委机关、机关事务管理局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违反反食品浪费、节约能源资源规定的责任追究。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反食品浪费、节约能源资源法律法规等有关知识纳入各级党委党校(行政学院)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内容。

地委宣传部:会同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做好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节约能源资源宣传工作,营造绿色低碳的社会氛围。组织主流媒体、网络媒体加强对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节约能源资源宣传工作,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将反食品浪费、节约能源资源作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内容。

地委直属机关工委: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和地委、行政公署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组织各级党组织开展反食品浪费、节约能源资源主题党日活动。将反食品浪费、节约能源资源作为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内容,严格测评。

地区发改委:会同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研究制定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节约能源资源有关政策;积极支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等有关项目;会同地区住建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研究制定公共机构餐厨垃圾计量收费制度。支持将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节约能源资源有关工作纳入碳达峰碳中和考核评价体系。

地区工信局:会同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做好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有关工作,实施数据中心(机房)节能改造,开展绿色数据中心(机房)试点。加大公共机构节能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的推广应用。

地区司法局:将反食品浪费、节约能源资源有关法律法规纳入法治宣传教育重要内容,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指导监督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信局等责任部门加强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节约能源资源有关法律法规法治宣传。负责对涉及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节约能源资源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指导、监督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开展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节约能源资源监督检查工作。

地区财政局:做好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节约能源资源经费保障工作,加强对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节约能源资源资金支持。健全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并组织实施。落实“过紧日子”工作要求,会同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和资金监管。

地区人社局: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规定,指导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做好节约型机关、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等示范创建工作,指导有关单位对反对浪费、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

地区生态环境局: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导和监督公共机构塑料污染治理和有害垃圾处置工作。

地区住建局:会同发改委、商务局、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做好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会同机关事务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建立公共机构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工作。会同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积极推广建筑节能、节材、节地等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推广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

地区交通运输局:会同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开展绿色出行创建行动。开展绿色出行和公交出行主题宣传活动,培育绿色出行文化。

地区水利局:推动公共机构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会同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开展节水型单位创建、验收、复核工作。推行合同节水管理模式。

地区商务局:会同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推进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工作,联合实施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

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好节能、节水、节材、低碳等方面国家标准,并做好与国家标准相配套的地方标准体系建设。如需制定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节约能源资源方面地方标准的,配合机关事务管理局制定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节约能源资源方面的地方标准。配合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实施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开展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情况的专项检查,依法查处食品浪费违法行为。

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指导、推进、协调、监督、考核全地区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节约能源资源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并实施绩效评价。建立完善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节约能源资源方面管理制度,推进绿色办公、绿色出行等绿色生活方式。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将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

地区统计局:指导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做好公共机构能耗数据统计调查、分析、监督工作。

地委党校(行政学院):负责将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节约能源资源内容列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体系,纳入年度培训计划和教学内容,常态化抓好思想教育和理论武装。

地区教育局、科技局、文旅局、卫健委、体育局、国资委:负责做好本系统反食品浪费、节约能源资源有关工作。制定行业工作标准,分解工作任务目标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本系统反食品浪费、节约能源资源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本系统重点用能单位监督和情况通报制度,加强节能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方案,开展绿色文化行动。

地区工会、团委、妇联:负责开展面向职工、青少年、妇女、家庭等领域的反食品浪费、节约能源资源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活动。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不少于两次会议,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专题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落实情况定期报告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成员单位开展联合督导调研,对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和检查考评。

四、工作要求

(一)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做好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二)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推进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节约能源资源有关工作,制定有关配套政策措施或落实举措;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积极推动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落到实处。

(三)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经联席会议确定后由联席会议办公室通知调整。

(四)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成员单位。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2022年5月6日

文件下载:关于建立地区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暨节约能源资源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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