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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喀什地区小水电分类整改评估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7-04 10:34 来源:喀什地区水利局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扎实推进喀什地区小水电分类整改工作,有效解决小水电开发、运行中存在的生态环境、安全等突出问题,保护和修复河流生态系统,根据自治区水利厅、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自治区小水电分类整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新水规〔20223号)文件要求,喀什地区小水电分类整改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已委托第三方评估单位编制完成,202437喀什地区水利局组织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代表及专家对评估报告进行审查,评估报告根据审查意见已修改完善。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73日至9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泽普县小水电分类整改综合评估结果有异议,均可向喀什地区水利局水利建设科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电话和地址。

联系人:阿布都克热,联系电话:0998-2530256

附件:喀什地区水电站评估分类汇总表



喀什地区水利局        

20247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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