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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叶城石榴种植气象服务规范》气象地方标准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10-15 12:40 来源:喀什地区气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推进喀什地区农业气象服务水平,相关单位起草了《叶城石榴种植气象服务规范》并通过专家评审,根据专家的意见建议完成了标准本文的修改。在标准批准发布之前,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对标准报批稿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将意见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地区气象局。(邮件主题注明:《叶城石榴种植气象服务规范》报批稿公示反馈)。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4日—2024年11月13日

意见反馈邮箱:83976886@qq.com

附件:叶城石榴种植气象服务规范(报批稿)



喀什地区气象局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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