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棉花加工储存场所火灾风险指南

发布日期:2024-10-14 17:09 来源:喀什地区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全地区各棉花加工储存场所:

目前,喀什地区已进入棉花采收高峰期,今年棉花产量大、采收期集中,各类棉花加工储存场所防火压力持续增加。棉花加工全过程中,收购的籽棉和加工后的棉花都是易燃物质,它们纤维细小蓬松,与空气接触面很大,一旦遇到微小的火星就能迅速燃烧,并蔓延扩大。棉花加工仓储场所主要火灾风险如下:

一、重点区域

棉花加工仓储场所的定义为棉花收购站、加工厂、仓库、露天堆场、转运站以及棉纺企业堆放棉花的场所(以下统称棉花收购、加工、仓储单位),以及临时储存棉花的代收点、代储点等场所。

二、起火风险

(一)明火源风险

1、动用明火作业

棉花收购、加工、仓储单位的生产车间、仓库、配电室等重点部位使用明火。

2、使用明火取暖

棉花收购、加工、储存区外设置的维修工房、装卸人员休息室安装和使用火炉。

3、使用明火吸烟

棉花堆场区、仓库区和加工厂区未设置明显的防火安全标志牌和禁止吸烟的警示牌,人员携带、使用明火吸烟,乱扔烟头。

4、携带火种入场机动车辆进入棉花堆场区、仓库区和加工厂区前,未进行检查,带入火种。

5、高温火星靠近

机动车辆装卸棉花,排气管的一侧靠近棉花,未配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排气火花熄灭器(或者防火罩)。

6、机械摩擦

①在库区内加油或者修理车辆,生产季内停工检修,点焊切割;

②对机器设备的传动、转动部分未设置安全架、安全罩或者采取其他防护措施,机器运转中摩擦起火。

③作业的电瓶车、铲车、叉车及上垛用的吊车,未采取防止打出火花的安全措施。

7、机械与棉絮摩擦

棉花加工厂区、车间未定期清扫,保持环境清洁,落棉、尘杂缠绕设备运行。

8、雷击起火

未按照国家防雷设计规范要求,装置避雷设施,定期检测,保证有效使用。

9、阴燃

储存过程中棉花含水量较大,发热造成热量积累引起自燃,氧气不足,持续阴燃。

10、静电

人员随意进入棉花收购、加工、仓储单位,未严格管理,人体静电未导出。

(二)电气火灾风险

1、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要求,电气线路老化、绝缘层破损、线路受潮、水浸;电气线路存在过热、锈蚀、烧损、熔焊、电腐蚀等痕迹,造成漏电、短路、超负荷等问题。

2、电气线路选型不当、连接不可靠;电气线路、电源插座、开关安装敷设在可燃材料上;线路与插座、开关连接处松动,插头与插套接触处松动,产生电弧。

3、选用或购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插座、充电器、用电设备等电器产品;违规使用热水器、电暖器等大功率电器。

4、用电设备停、送电不规范,线路实际荷载超过额定荷载;应急电源运行异常或无法实现切换,蓄电池超期使用、容量不足。

5、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员工将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带至加工区、储存区、休息区充电。

6、消防用电低于二级负荷供电,用电线路未采用地下电缆,内部敷设的配电线路未穿金属管或者阻燃管。

7、棉花加工车间未采用防爆型或者防尘型照明灯具和开关;用于堆场户外照明的灯具,未采用防护型灯具。

8、安装、检查、维修、保养电线和电器设备的电工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每年未对电气设备定期进行绝缘检测。

(三)粉尘爆炸风险

不具备良好通风条件,未定期清理打扫,粉尘浓度达到爆炸浓度范围。

(四)可燃物风险

1、违规搭建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房,或者建筑外墙和隔断采用易燃可燃夹芯材料搭建。

2、可燃杂物未及时清理,随意堆放在楼梯间、疏散走道、设备用房等区域。

3、违规在仓储区设置宿舍、值班室、休息室。

三、火灾状态下人员安全疏散风险

1、防火间距不足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疏散不畅。

2、违规设置员工宿舍,违规增设隔间作为人员休息区域。

3设备操作平台超员。

4疏散提示内容不清晰、不准确;室内应急照明数量不足、亮度不够;疏散指示标识设置不符合要求或被遮挡。

5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占用、堵塞、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处设置的门禁系统在火灾时无法正常开启,未在显著位置设置安全出口标识和使用提示,发生火灾时人员难以及时选择安全的疏散路线逃生。

6未明确疏散引导员,未定期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发生火灾时组织安全疏散混乱无序。

7、发生火灾后,防排烟设施不能及时有效启动,室内设置的电动排烟窗无法正常开启,导致起火区域有毒高温烟气快速蔓延。

8、环形消防车道被棉垛、车辆占用、堵塞,影响灭火救援。

四、火灾蔓延扩大风险

1、违规搭建库房、变电室等设备用房,或临时搭建车棚、连廊等占用防火间距,或者将两栋建筑连接在一起。

2、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常开状态,违规改变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防烟分区处的防火墙、防火门、防火窗、防火玻璃墙、防火卷帘、挡烟垂壁等未保持完好有效。

3、用作火灾防控的消火栓、感烟探测器、喷头被拆除、遮挡、破坏。

4、配电室、发电机房等重点部位防火封堵不到位。

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运行不正常,发生火灾后不能早期预警、快速处置。

6、遮挡、圈占消防设施,擅自改变联动控制程序,导致部分设施无法联动启动。

7、风力达5级以上的大风沙尘天气未加强防火措施,未停止收购、加工活动。

五、主要场所火灾风险

(一)棉花露天收购区

1、籽棉堆垛、场区围墙、皮棉堆垛之间防火间距不足,堆垛高度、堆垛占地面积超过规定值。

2、籽棉、皮棉堆垛未采用篷布进行苫盖。

3、埋压、圈占消防设施;

4、棉花收购装卸人员使用火炉等明火取暖。

5未设明显的防火安全标志牌和禁止吸烟的警示牌,人员吸烟,乱扔烟头。

6、机动车辆进入棉花堆场区前,未进行检查,带入火种。

7、机动车辆装卸棉花,排气管的一侧靠近棉花,未配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排气火花熄灭器(或者防火罩)。

8、机械摩擦

①在库区内加油或者修理车辆;

②对机器设备的传动、转动部分未设置安全架、安全罩或者采取其他防护措施,机器运转中摩擦起火。

③作业的电瓶车、铲车、叉车及上垛用的吊车,未采取防止打出火花的安全措施。

9未按照国家防雷设计规范要求,装置避雷设施,定期检测,雷击起火。

10、储存过程中棉花含水量较大,发热造成热量积累引起自燃,氧气不足,持续阴燃。

    11、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未做防火保护。

    12、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13、用于堆场户外照明的灯具,未采用防护型灯具。

    14、人员随意进入,未严格管理,人体静电未导出。

(二)棉花加工厂房

1、棉花收购装卸人员使用火炉等明火取暖。

2未设明显的防火安全标志牌和禁止吸烟的警示牌,人员吸烟,乱扔烟头。

3、对机器设备的传动、转动部分未设置安全架、安全罩或者采取其他防护措施,机器运转中摩擦起火。

4、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要求,电气线路老化、绝缘层破损、线路受潮、水浸;电气线路存在过热、锈蚀、烧损、熔焊、电腐蚀等痕迹,造成漏电、短路、超负荷等问题。

5、电气线路选型不当、连接不可靠;电气线路、电源插座、开关安装敷设在可燃材料上;线路与插座、开关连接处松动,插头与插套接触处松动,产生电弧。

6、选用或购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插座、充电器、用电设备等电器产品;违规使用热水器、电暖器等大功率电器。

7、用电设备停、送电不规范,线路实际荷载超过额定荷载;应急电源运行异常或无法实现切换,蓄电池超期使用、容量不足。

8、消防用电低于二级负荷供电,用电线路未采用地下电缆,内部敷设的配电线路未穿金属管或者阻燃管。

9、棉花加工车间未采用防爆型或者防尘型照明灯具和开关。

10、违规搭建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房,或者建筑外墙和隔断采用易燃可燃夹芯材料搭建。

11、可燃杂物未及时清理,随意堆放在楼梯间、疏散走道、设备用房等区域。

12、人员随意进入,未严格管理,人体静电未导出。

13、不具备良好通风条件,未定期清理打扫,粉尘浓度达到爆炸浓度范围。

(三)棉花储存仓库

1、棉花收购装卸人员使用火炉等明火取暖。

2未设明显的防火安全标志牌和禁止吸烟的警示牌,人员吸烟,乱扔烟头。

3、对机器设备的传动、转动部分未设置安全架、安全罩或者采取其他防护措施,机器运转中摩擦起火。

4、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要求,电气线路老化、绝缘层破损、线路受潮、水浸;电气线路存在过热、锈蚀、烧损、熔焊、电腐蚀等痕迹,造成漏电、短路、超负荷等问题。

5、电气线路选型不当、连接不可靠;电气线路、电源插座、开关安装敷设在可燃材料上;线路与插座、开关连接处松动,插头与插套接触处松动,产生电弧。

6、选用或购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插座、充电器、用电设备等电器产品;违规使用热水器、电暖器等大功率电器。

7、用电设备停、送电不规范,线路实际荷载超过额定荷载;应急电源运行异常或无法实现切换,蓄电池超期使用、容量不足。

8、消防用电低于二级负荷供电,用电线路未采用地下电缆内部敷设的配电线路未穿金属管或者阻燃管。

9、违规在仓储区设置宿舍、值班室、休息室。

10、违规搭建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房,或者建筑外墙和隔断采用易燃可燃夹芯材料搭建。

11、可燃杂物未及时清理,随意堆放在楼梯间、疏散走道、设备用房等区域。

12、机械摩擦

①在库区内加油或者修理车辆;

②对机器设备的传动、转动部分未设置安全架、安全罩或者采取其他防护措施,机器运转中摩擦起火。

③作业的电瓶车、铲车、叉车及上垛用的吊车,未采取防止打出火花的安全措施。

13人员随意进入,未严格管理,人体静电未导出。

(四)员工生活区

1、厨房排油烟罩、油烟道未定期清洗;厨房内未按要求设置可燃气体探测报警装置、厨房自动灭火系统、燃气紧急切断装置。

2、厨房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管路敷设、维护保养和检测不符合要求;燃气软管与灶具及供气管连接处未使用卡箍固定,非金属软管靠近明火或高温区域。

3、使用电加热设施设备烹饪食品的,电气线路未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电加热的大功率烹饪器具线路敷设不规范。

4、厨房与其他区域的防火分隔不到位;炉灶、烟道等设施与可燃物之间未采取隔热或散热等防火措施。

5、厨房未落实关火、关电、关气等措施;厨房员工不会操作使用灭火器、灭火毯、厨房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器材,不会紧急切断电源、气源。

六、设备用房火灾风险

一)配电室

1、直流屏蓄电池电压、浮充电流不正常;配电柜开关触头存在变形、变色、热蚀等不正常现象;配电柜内温度过高,高温排热扇不能正常启动运行。

2、变压器存在异响,温控器指示不正常,电流、电压超出正常额定范围。

3、配电室内建筑消防设施设备的配电柜、配电箱无明显标识;消防联动模块放置在强电控制柜内。

4、配电室开向建筑内的门未采用甲级防火门;配电室内堆放可燃杂物;配电室内的应急照明照度不足。

5、配电室值班人员不掌握火灾状况下切断非消防设备供电、确保消防设备正常供电的操作方法。

6、配电室未按要求配置灭火器。

(二)柴油发电机房

1、柴油发电机润滑油位、过滤器、燃油量、蓄电池电位、控制箱不正常。

2、机房内储油间总储存量大于1立方米,防火隔墙上开设的门未采用甲级防火门。

3、储油间通气管未通向室外,未设置带阻火器的呼吸阀,油箱下部未设置防止油品流散的措施。

4、发电机未定期维护保养,未落实每月至少启动一次要求。

5、未采用防爆型灯具;事故排风装置未保持完好。

6、柴油发电机房堆放可燃杂物。

7、烟囱未设置排气火花熄灭器(或者防火罩)。

(三)锅炉房

1、燃气锅炉房内未设置可燃气体探测报警装置,不能联动控制锅炉房燃烧器上的燃气速断阀、供气管道的紧急切断阀和通风换气装置,未设置泄压设施。

2、燃油锅炉房储油间轻柴油总储存量大于1立方米,防火隔墙上开设的门未采用甲级防火门。

3、未采用防爆型灯具;事故排风装置未保持完好。

4、锅炉房设置在主要通道、疏散出口的两侧。

5、烟囱未设置排气火花熄灭器(或者防火罩)。

   来源:喀什地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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